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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千实解读《有色金属材料用循环腐蚀试验箱校准规范》


  上海千实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行业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81号)要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有色金属材料用循环腐蚀试验箱校准规范》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按照《行业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流程》,现公开征求意见。

  循环腐蚀测试(简称CCT,Cycle Corrosion Test)的目的是再现户外腐蚀环境的腐蚀类型。CCT测试根据不同的试验标准要求,把样品暴露于一系列不同条件的循环环境中,这就要求循环腐蚀试验箱可进行6种标准试验:盐雾、湿润、干燥、恒温、恒温恒湿和自然风干。通过编程,以上模式可以任意排列,并自动循环,满足不同试验标准。此外,盐水冲淋模式可以作为选配项目,来增加不同的标准对试验的特殊要求。

  随着有色金行业尤其是铝合金材料领域循环腐蚀测试的增多,相对应的循环腐蚀试验箱的校准需求也日益增加。目前国内只有盐雾试验箱的地方校准规范,并没有循环腐蚀试验箱的校准规范。盐雾试验箱校准规范只对温度和盐雾沉降率进行了说明,对相对湿度和时间并没有提出规范和校准方法。

  推出新的校准规范应包含盐雾试验箱和环境试验箱的各个校准项目,对温度、湿度、时间、盐雾沉降率进行规范。科学的校准规范能规范校准操作并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便于该仪器的测试应用,从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并对有色金属产业升级起到积极作用。

  本规范是以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要求为基础性系列规程进行编写。本规范参考了GB/T 12967.3-2022《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及有机聚合物膜检测方法 第3部分∶盐雾试验》、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JJF(辽)75-2009《盐雾试验箱校准规范》的技术内容。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范围;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数据处理;校准结果表达;复校周期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a)温度:15°C~35°C,校准期间温度变化范围不超过2℃;b)湿度:不大于80%RH;c)气压:80kPa〜106kPa;d)供电电源:供电电源:(220±22) V,频率:(50±1)Hz。

  环境试验设备周围应无强烈振动及腐蚀性气体存在,应避免其他冷、热源影响。周围无影响校准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实际工作中,环境条件还应满足测量标准器正常使用的要求。

  标准器及其他设备:

  测量标准器温度、湿度传感器的数量应满足校准布点要求,温度、湿度、盐雾沉降率的测量标准技术指标见下表。

外观及通用要求:

  1.被校仪器应有完整的下列标识:仪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制造日期等。

  2.被校仪器外形结构完好;各调节按键和开关灵活可靠,不应有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和缺陷。

  3.试验箱箱盖(门)应密封可靠,不应漏气和有盐雾溢出。

  4.有盐雾沉降量指示装置。

  试验箱温度、相对湿度参数的校准:

  试验箱的试验温度偏差、温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相对湿度偏差、相对湿度波动度、相对湿度均匀度、工作室内盐雾沉降率可同时进行校准。

  1.温度、相对湿度校准点的选择

  校准时选择温度设定值 35℃作为试验温度, (用于耐腐蚀试验时,建议选择温度设定值50℃作为试验温度)。选择湿度设定值90%RH、98%RH。或根据用户需要选择常用的温湿度点。

  2.校准点位置

  校准点的位置应分布在试验箱工作室内的三个水平校准面上,简称上、中、下层。 上层与工作室顶面的距离是工作室高度的1/10,中层通过工作室几何中心,下层在底层样品架上方10mm处。校准点除中心校准点位于工作室几何中心外,其余各校准点到工作室壁的距离为各自边长的1/10,但对于工作室不大于2m3的试验箱,该距离不小于100mm。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的有色金属材料用循环腐蚀试验箱出具校准证书,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应。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标题:“校准证书”;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证书的性标识,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i.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j.校准环境的描述;k.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l.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m.校准证书签发人的签名或等效标识;n.报告签发日期;o.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复校周期: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为1年。试验箱使用频繁时应缩短时间间隔为6个月,在使用过程中循环腐蚀试验箱经过修理、更换重要部件时应重新校准。

  本规范是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对零部件、电子元件、金属材料的防护层以及工业产品及材料进行循环盐雾试验的有色金属材料用循环腐蚀试验箱的校准。(更多)